2013年杨浦人民政府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是杨浦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政府领导,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有:
(一)指导居委会开展创建文明小区、发展公益事业、居委会换届选举及其组织队伍建设。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健全和完善“一口上下”的社会保障工作机制,建立街道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办理社会救济、社会帮困等工作。
(二)制订实施街道社区服务发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管理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和发展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社区社会治安防范、联防机制和网络,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协助做好禁赌、禁毒、扫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归侨、侨眷和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教育、卫生、科普、体育等工作。
(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拥军优属和国防教育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征集兵役、民兵预备役工作。
(五)加强市容管理,维护市容整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防火、防震和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及市政设施、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六)领导街道经济工作,加强街道经济宏观管理。
(七)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反映,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八)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包括:长白新村街道行政机关本部决算,长白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决算。
第二部分 2013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决算是全面反映本部门年度全部收支执行情况的综合财务报告,本部门决算是在年初本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包括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年中根据事业发展需求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增加的本部门预算收入等。
一、关于2013年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2013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190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69.22万元,占97.14%;上级补助收入22.86万元,占0.19%;其他收入317.89万元,占2.67%。与年初预算的11905.16万元相比,增加了4.82万元。
二、关于2013年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2013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2074.10万元,与年初预算的11905.16万元相比,增加了168.94万元,主要是调整预算中调增了其他城乡社区事务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266.67万元,占43.62%;项目支出6807.44万元,占56.38%。
三、关于2013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2013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569.22万元,与年初预算的11472.02万元相比,增加了97.2万元,主要是调整预算中调增了其他城乡社区事务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05万元。
(1)“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2)“商贸事务”支出514.0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0.5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中心、群众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帮困救助、居委会、民政残联、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259.37万元。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35.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2)“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124.27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推进旧区改造等方面的支出。
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296.08万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管理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