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海立集团长阳路2555号综合楼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相关内容的函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海立集团长阳路2555号综合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的申请》及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收悉。
我委原经核发海立集团长阳路2555号综合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杨建委﹝2014﹞108号)。现由于你司部分用地因轨交12号线隆昌路站建设需要已被征用,该项目无法按原初步设计深化施工。为支持该项目建设,我委同意该项目按照杨规土(2013)177号方案批复内容对建筑总体布局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作相应调整并深化设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幢地上14层、地下2层的海立集团总部办公大楼,总建筑面积26277平方米,其中地上20251平方米、地下6026平方米。
二、调整变化内容
1、停车数量的变化。本项目共需185个机动车位,现设计所缺1个大型客车泊位、50个小型客车泊位须按你单位承诺在厂区内后续开发地块内解决。
2、人防指标的变化。原人防建筑总面积2976平方米,现人防设计面积为2405平方米,满足区民防办要求的不少于2133平方米的要求。
三、单体
1、本工程结构抗震按市抗震办的意见(沪建抗杨﹝2014﹞96号)意见及抗震超限专项评审意见落实。
2、该项目基坑围护设计及施工方案请按市建交委科技委的基坑安全性评估报告深化设计。
3、工程防雷设置应按沪防雷(2014)(建初)字第0006号要求落实。
4、建筑玻璃幕墙请在市建交委科技委的结构安全性评估论证报告意见的基础上深化设计。
5、其他关于消防、卫生、绿化市容等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落实。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国家、上海市有关标准。
特此批复。
杨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