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制定2013年我街道征兵工作实施意见的报告
杨新江〔2013〕54号
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制定
2013年我街道征兵工作实施意见的报告
区武装部:
根据贵部要求,我们已制定了《新江湾城街道办事2013年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呈上,请审阅。
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2013年9月3日
(联系人:武装部 陈斌 联系电话:55252526)
新江湾城街道2013年征兵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设,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武装部2013年征兵命令》精神,为确保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结合街道实际,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以部队现代化建设为需要,按照属地属户征集兵员的原则,把政治合格、身体素质好、表现优秀的青年输送到部队,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征兵任务。
二、组织领导
街道征兵工作贯彻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的原则,为加强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一)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鑫旺 新江湾城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许诗俊 新江湾城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
陈杰瑜 新江湾城派出所所长
朱丽萍 新江湾城街道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成 员:由街道办公室、组织科、纪检监察室、宣传科、人武部、社会保障科、财政审计科负责同志组成。
(二)设立街道征兵办公室
征兵办公室主任:朱丽萍(兼)
(三)成立政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杰瑜(兼)
成 员: 高伯锦 陈 斌
三、职责任务
今年赋予我街道征集任务为男兵1名。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征兵办指示精神,加强对征兵工作全过程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把国防教育、依法服兵役的教育贯穿于征兵工作的全过程,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做好征兵政审工作人员的挑选和培训,确保政审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四)发挥居委会的作用,认真搞好预征对象的推荐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预征对象身体初检、政治审查工作。
(六)认真贯彻廉洁征兵的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陪同部队做好家访工作。
(七)做好征兵过程中的人力、财力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依法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保证兵员质量,认真搞好总结。
四、主要安排
经***、中央军委批准,今年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至夏秋季。从6月下旬开始。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征兵工作是一项国防建设的政治任务,是关系到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大事,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征兵工作。街道武装部要周密计划,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保证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派出所要认真做好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组织、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搞好政审人员的选配和协调工作,落实对义务兵及其家属的各项优待政策;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廉洁征兵规定实施有效监督,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街道行政办重点做好征兵过程中后勤保障工作。财审科要搞好经费保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保证征兵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积极应征的良好氛围。宣传科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为征兵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在应征青年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爱国奉献等方面的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各居民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广而告之义务兵优抚政策,增强依法服兵役的意识,积极输送上站体检的应征青年。
(三)依法规范征兵工作程序,确保兵员质量。要严格按照基层推荐、体格检查、政治审查、择优定兵、党委讨论、张榜公示等规范程序操作,确保兵员的质量。严格政治审查关,加强区域联审制度,重点调查清楚应征公民的现实表现,防止有劣迹的公民征入部队。根据有关要求,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由派出所牵头负责,政审工作以社区民警为骨干,居委会为基础,实施具体操作,实行属地化政审,居民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廉洁征兵的有效监督。在征兵工作过程中要设立投诉箱,建立投诉热线,接受社会监督。要有效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征兵依法、文明、和谐、规范和健康进行。投诉热线设在纪检监察室,电话:55252520。
人民武装部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