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农村水利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016年06月14日
沪水务〔2016〕683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农村水利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根据《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关于开展农村水利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农水函〔2016〕12号)要求,现将本市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保障了农村水利建设的资金需求
自2011年******《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发布以来,本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水利部的各项财政投入要求,保证了各项资金政策的落实。市级财政、区县财政、乡镇财政以及村级经济中均加大了政府资金投入,针对各区县的不同情况,制定了差别化市级财政补贴政策,有力地保障了农村水利建设的需求,并将资金补贴覆盖到了农村水利设施的管理与养护领域。
二、认真学习宣传水利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
***以及发改委、水利部等相关部门的各项关于水利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发布后,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并通过有效途径进行了宣传,鼓励民间资本参加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在政策、政府服务等投资环境保障上,将民间资本与政府财政一视同仁,公开公平。
三、调查分析,研究推进民间资本投入水利建设与管理
目前,上海水利建设与管理还未能有效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分析原因,由于上海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占比很小,农田土地碎片化较多,农业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相对不高,同时,上海目前建设的水利工程属公益性投资,只有投入没有产生利益回收,影响了民间资本投资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调查分析研究,制定优惠政策,进一步开放水利市场,创造更好的环境,为水利促进民间投资进一步创造条件。
特此报告。
上海市水务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