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强化疫苗药品生产经营监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范围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盘点,强化责任担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
组织开展了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风险大排查。在药品生产领域,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关键生产设备、厂房设施变更是否备案;是否存在编造批生产记录或编造批检验记录行为;药品生产、检验数据是否可追溯。在药品流通领域,对包括疫苗经营使用单位在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排查,重点检查企业药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向无资质者销售药品、是否有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控系统数据、隐瞒真实的购、存、销记录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8家次,已监督企业完成缺陷整改56项,辖区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风险得到了有效处置。
全面清理职业药师“挂证”。严厉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自8月1日起,市局药品稽查大队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保险缴纳等情况,对拒不主动申请注销注册的“挂证”执业药师进行清查。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销售企业26家,涉嫌“挂证”执业药师2人。市局将对查实“挂证”执业药师,收缴其注册证,将其信息逐级上报至省局,由省局统一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予以注销注册、公开曝光。对查实聘用“挂证”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条论处,一律予以撤销《药品GSP证书》,并在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列为失信企业。同时,对盘锦市医院医生“挂证”行为将移交市卫计委处理。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与稽查执法。开展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校园周边“五毛”零食、过期食品、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酒类、食用油、走私冻肉、城乡结合部(农村)药品经营使用、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专项检查、稽查执法,计划检查、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专项稽查2958家业户,占比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业户总数16.43%。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查办涉及65家企业的超范围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大案,跨地区啤酒造假团伙案,跨省假医用干式胶片案等,总体涉案金额超过1100万元。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