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关于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46高新区整改方案
一、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中指出"襄阳市部分河流断面水质从2015-2017年的优良,降至2018年上半年的轻度污染。2018年1-6月,纳入国家考核的9个水质断面中,汉江转斗、滚河汤店等2个断面未达到考核目标。汉江干流水质波动较大,近年来,襄阳市汉江干流水环境质量总体能够达到II类,但转斗断面2018年3、4、6月份降为III类。部分汉江支流水质下降,2018年上半年滚河汤店断面,小清河清河店、云湾,蛮河渠首、孔湾等多个断面水环境质量出现下降,其中2018年1月份单月蛮河孔湾断面一度出现劣V类,2018年5月份单月小清河清河店、云湾断面水质一度由III类降至V类。"
二、整改目标
小清河云湾断面,达到考核标准。
三、整改措施
1、开展水体达标精准管控工作,提升水质。
2、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完善各级河湖长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及督导部门责任,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加大巡河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涉湖违法行为。
3、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一经发现涉及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四、整改效果
1、2018年小清河云湾断面水质监测达标率达到75%,同比上升8.3%,年度考核指标均值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完成市定考核目标。
2、结合我区实际,围绕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断面上下游环境状况等方面进行小清河高新流域水环境精准管控工作。
3、建立小清河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各项制度机制,明确河长及部门职责,加强常态化清漂及河道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集中整治畜禽污染,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加强巡河履职,明确联系单位。
4、综合执法局对超标排放企业严格落实依法依规查处原则。2018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对湖北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湖北恒延铝业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总镍元素超标)2家企业相继作出行政处罚。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1日-11月27日。
如有异议者,请及时与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755673。
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