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行三个一有效处置劳动监察突发事件
为了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区人力资源局在全面落实应急预案处理过程中,大力推行三个一:
一是组建了一个应急处理专班。专班日常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处理。并根据网格化的管理要求,把全区划分成33个网格,每个网格区域都有对应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协管员,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是明确了一套工作程序。要求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详细登记接报时间、部门、姓名、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发生的单位、地点、隶属关系和诱因等相关详细情况,并要求涉及到群体事件的一定要向单位领导及时汇报。应急专班要迅速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现场处理责任人。如遇群体性突发事件,应迅速向公安部门报告,维护现场秩序,现场处理人员应详尽做好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笔录。 涉及到建筑施工领域的拖欠工资突发事件,应与区建管部门联系共同处理。
三是建立了一个制度即报告制度。处理突发事件信息畅通是关键。报告制度要求突发事件处理完结后,应由指定应急处理人员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由专班审定后,将情况报告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以便上级部门掌握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