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自2015年11月以来,毕节市法治政府建设工程按照“法治毕节”创建和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了《毕节市“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为法治政府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2017年市县乡三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全面提升,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
据介绍,到目前为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已成效显现,省委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工程59项任务指标,已完成56项,剩余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将按计划于今年11月份完成。2016年度,毕节市政府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获全省考核一等次。
为了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毕节市市县乡三级政府均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市政府常务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纳入专门学习的议题,把“法治毕节”创建作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加大了对市县乡领导干部的培训。毕节市各级行政机关更是用1个月时间深入开展了以问题为导向的依法行政大讨论,结合各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
同时,市委、市政府提出毕节市市县乡三级政府必须提高对“三个强化”的认识,加大对”三个强化”的普及力度,大力实施”三个强化”具体要求。强化权责清单清理编制公布工作,厘清权力运行边界;强化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流程由原来平均10个减少为3个流程,审批时限由原来平均25个工作日减少到3.68个工作日;强化行政收费实行清单化管理,全市已取消或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为94项,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63项,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15项。
构建行政权力运行的新模式。毕节市市县乡三级政府对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实现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做到了有件必备、有错必究;毕节市还制定了《毕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一律不得制发文件;注重规范执法,已完成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和执法人员录入工作,将全市市场主体户全部列入随机抽查清单,适时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据了解,毕节市建立通报联系机制,对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行“季通报、年总结”,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建立行政复议办案机制,抓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改革,建立集中人员、集中受理、集中作出决定的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果。2016年行政案件败诉率为14%,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2017年上半年行政败诉率为6.3%。
毕节市在全省率先制定《毕节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办法(试行)》;制定了《毕节市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筑牢“制度笼子”;还制定了《毕节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全市市县乡三级政府及市政府32个工作部门全部聘用政府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