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8次主任会议
本网讯 12月11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功平主持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48次主任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文大、张武先、李晓英、田国亮、刘春阳、官守国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听取了关于将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建设资金及贷款本息纳入财政预算的情况说明,关于将长阳经济开发区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自治县财政预算的情况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精神的汇报,全县人才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自治县人大工作研究会筹备情况的汇报;讨论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讨论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工作的意见(讨论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环境保护工作的方案》,《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目标考核暨创一流,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方案》,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会议决定,2014年12月下旬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建议议题为:(1)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2)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科技普及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3)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4)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建设资金及贷款本息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5)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长阳经济开发区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自治县财政预算的议案;(6)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治县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7)审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8)人事任免;(9)其他。
会议还对近期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