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中共宜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2015年12月31日中共宜昌市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根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发〔2015〕19号),为加快宜昌市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步伐,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按照***、***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三维纲要为基本遵循,以国定武陵山片区、省定秦巴山片区、插花地区、主城郊区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坚持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坚持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辐射带动,坚持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确保宜昌市在全省率先实现精准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主导,县为主体。强化党委和政府主导作用,县级党委和政府全面负责抓好本区域扶贫对象精准脱贫工作。没有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贫困对象,由所辖县市区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其扶贫脱困工作。
(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切实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因地制宜、按户施策、靶向发力,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到村、到组、到户、到人。
(三)创新机制,合力攻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在扶贫开发路径、扶贫资源整合、扶贫开发模式等方面开拓创新,形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强大合力。
(四)强基固本,自力更生。建强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群众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内生动力。
三、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到2018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全市农村44.3万贫困人口(2013年底静态人口)脱贫销号,24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5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到2020年,全面巩固脱贫成果。
(一)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到2018年,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所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实现符合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供养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实现人居和发展条件恶劣的贫困户通过搬迁扶贫,人均拥有20平方米以上的安全保障房,有必要的生产资料或稳定的就业岗位及生活来源,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安居难、养老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到2018年,贫困村分3批全部出列,2016年底前出列45%,2017年出列35%,2018年出列20%。主要标准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不含当年返贫人口);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70%以上;集体经营性收入不低于5万元;达到九有标准,即:有主导产业,有专业合作组织,有健全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有义务教育保障、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光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
(三)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到2018年,3个国定片区县和2个比照享受省级片区政策县脱贫摘帽,主要标准为:贫困发生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政策措施
(一)围绕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推进产业扶贫
1.发展特色产业。依托柑桔、茶叶、畜牧、蔬菜、水产、食用油等六大特色产业和花卉苗木、中药材、食用菌等林特产业,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为每个贫困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确保每村对接一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好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养一名主导产业技术人员、建成一个主导产业基地。设立县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发展一批专业合作组织,按合作社覆盖带动贫困户规模给予奖扶,提高贫困户生产组织化程度。贫困户自愿入社的,各地根据不同的产业门类和规模,给予种苗、肥料等生产资料扶持。
2.培育市场主体。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贫困村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对吸纳农户参股、贫困人口务工及带动贫困户增收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由县级制定政策,优先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和信贷支持。在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流转,对在建档立卡贫困村连片流转土地、林地、水面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由县级给予一定奖励补助,同时给予设施配套用地支持。引导扶贫资金入股参与专业合作社建设,借鉴五峰专业合作式产业扶贫思路,增强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功能。鼓励返乡人员创办领办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搭建电商平台。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为契机,支持各地争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各县市区要出台相关激励办法,建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完善网购、电子结算等服务功能,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城,促进工业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对在贫困村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并收购当地贫困户农产品达到一定额度的专业化农村电商企业,验收合格后,给予收购额度一定比例的奖补支持。
4.推进乡村旅游。摸清贫困村资源禀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聘请专业机构,科学编制旅游扶贫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整合利用涉农项目资金,不断完善旅游扶贫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景点,建成40个以上旅游扶贫示范村。积极培养和扶持一批农家乐、农庄和观光体验园区等典型示范户,依托示范户扶持发展带动贫困户,对贫困户家庭成功兴办农家乐的,给予一定奖补。
(二)围绕提升人居环境,着力推进搬迁消危扶贫
1.创新搬迁方式。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因户制宜实施搬迁安置。按照统筹谋划、梯次搬迁、分批实施、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思路,采取分散建房、小集中式搬迁、农村公租房安置和就业外迁安置等多种方式,对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应搬尽搬。借鉴远安居住+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安居扶贫模式,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2.加大支持力度。用好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等支持政策,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小城镇、飞地工业园区安置搬迁群众。县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贫困户搬迁落户、宅基地和必要生产用地调剂等政策,对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特困搬迁户,按照人均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提供保障性农村公租房兜底安置;对一般贫困户,积极落实上级补助政策;对有贷款需求的搬迁对象,提供扶贫搬迁专项贷款支持,实行贴息补助;对投亲靠友、外迁安置、购买旧房的搬迁对象实施奖励补助,鼓励自主搬迁。
3.消除农村危房。聘请专业机构,针对平原、山区、丘陵不同地区,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导则。按照经济、实用、安全的原则,编制峡江风格、土家风格等若干类型设计图集,指导按图施工。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确保每个乡镇有一名以上农房建设管理人员、每个村有一名建筑工匠参与农房建设管理培训。县级负责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设防、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资金,大幅提高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支持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到2016年底全面消除D级危房。
(三)围绕绿色发展,着力推进生态建设扶贫
1.加强综合治理。加快三峡库区等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治理步伐,将生态保护修复和乡村旅游相结合,大力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和水生态治理,加强流域保护和生态治理。谋划实施一批清江流域康养产业项目,对黄柏河流域矿产资源实行保护性开发。将地质灾害防治和扶贫搬迁相结合,加强防灾减灾避灾,加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
2.实施生态补偿。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动态补偿机制。支持贫困群众直接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利用好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支持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增加其生态建设管护收入。对贫困地区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条件的坡耕地,优先安排退耕还林项目。抓好西北口库区水源地生态补偿精准扶贫示范工程。
3.整治村庄环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土坯房连片整治改造,开展村庄、家庭环境整治,实现村庄村容村貌整洁优美,饮用水质达到标准,厕所卫生符合要求,排水沟渠和新旧水塘明暗有序,垃圾收集和转运场所实现无害化处理,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四)围绕扶智立志,着力推进教育文化扶贫
1.加强教育扶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好一批中、高等职业学校,重点支持一批社会有需求、办学有质量、就业有保障的特色优势专业,更好满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实施贫困家庭子女9+3免费教育。对符合资助标准的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按国家政策及时落实补助资金。以县为单位筹资设立教育专项基金,对在校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对考取大专院校和高职高专、技师(工)学院(校)的贫困学生提供贷款和资金支持。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助学基金,资助贫困户大学生缴纳首年学费。
2.加强培训就业扶持。积极开展贫困劳动力实用技术、电子商务、乡村旅游业务知识等综合培训,突出抓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组织骨干人才的科技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借鉴长阳科技扶贫顾问团模式,鼓励开展技术外包培训,与有实力的专业合作社、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帮助发展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健康养老等产业发展,促进转移就业稳定增收。对在宜昌高校、职业学校、技师(工)学院(校)毕业的贫困生,优先组织职业指导和就业创业培训,鼓励企业提供岗位,给予就业支持。
3.加强文化扶持。加大贫困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注重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工作,推进土家源保护工程,加强对农村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维修。建设一批特色文化村,加强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传统村落、文物古迹的保护维修。深入挖掘特色文化资源,促进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采取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直接委托等方式,支持文艺团体到贫困乡村演出。
(五)围绕医疗救助,着力推进健康扶贫
1.实施健康管理。对全市所有贫困人口健康管理精准到户、到人,实现人人一份健康档案、人人一名签约医生、人人一张健康卡。建立贫困人口全员数据库,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生服务签约制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贫困家庭乡村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100%。对贫困地区心脑血管、脑卒中、严重精神障碍、妇女两***、糖尿病等进行定期和专项筛查,实现全程管理。
2.加大救助力度。将贫困家庭全部纳入新农合政策范围,贫困户参与新农合就医报销比例提高20%,提高贫困户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全面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降低贫困户大病保险起付线,全市大病保险政策报销比例不低于55%,并探索财政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对贫困户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推行分级诊疗,对范围内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人员,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80岁以上参保老年人,其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大病保险等政策报销之后部分,符合诊疗目录和药品目录的,由县级大病救助基金全额支付。
3.充实基层队伍。全科医生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卫生人员转岗培训优先考虑贫困地区,给予培训费用减免。继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程,优先保障贫困地区村医培养指标,市、县两级政府资助每名学生3万元,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定向委培工程,解决乡村医生后继无人问题。继续实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晋升副高以上职称必须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一年的制度。
(六)围绕特困兜底,着力推进社会保障扶贫
1.落实保障政策。建立低保信息与扶贫信息共享机制。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新农保范围,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县级扶贫部门准确识别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低保对象,实施精准扶贫,实现应扶尽扶。建立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实现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当年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公布的扶贫线标准。
2.加大关爱力度。开展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活动,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中易肇事肇祸的重度精神病人和生活不能自理、居住危房以及缺少基本生活用品的特殊困难对象,因户施策,极困重救,实现有饭吃、有衣穿、有床睡、有生活必需用品、有法定监护人。采取增发低保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等措施实施重点救助,在兜住底线的基础上,帮助困难群众加快奔小康进程。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七)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实施交通扶贫。到2018年,对所有贫困村通达路线路面宽度小于3.5米的路段进行拓宽,局部受地形限制不适宜拓宽的路段增加会车道。按照向产业基地集中、向中心自然村集中、向居民点集中的原则实施公路硬化,提高通村路、产业路通达标准,将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时的合并村纳入村村通建设规划,争取落实上级补助资金。力争常住人口100人以上的村民聚居地基本实现道路硬化,实现组组通砂石路,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达标。建立村组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县(市、区)政府统筹落实通村组公路每年每公里2000元的养护资金,确保村组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2.实施水利扶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多渠道筹资加大投入力度,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饮水问题,供水保证率达到国家标准。抓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保障基本用水需求。优先支持贫困村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优先将贫困村符合条件的重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纳入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和项目建设范围。
3.实施电力扶贫。优先制定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方案,实施农村老化陈旧线路改造工程,切实解决贫困村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实现生产生活用电户户通,全面提高贫困村用电质量和效率,保障用电安全。大力推进贫困地区风能、生物质能、光伏开发扶贫,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支持开发新能源项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受益。由县级政府主导,物价、电力等部门配合,争取农副产品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政策。
4.实施信息化扶贫。加快贫困地区信息化建设,确保贫困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达标,以农村网格四务通为载体,加大信息惠民服务进村入户工作力度。积极发展农村物流和快递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等经济组织和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设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5.实施土地整治扶贫。优先将国土整治、低丘岗地改造等项目安排到贫困村,针对不同类型基本农田和中低产田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调整种植业结构,增加养地作物,增施有机肥,实施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提高土地的可持续生产能力。
(八)围绕集聚攻坚合力,着力推进机制创新
1.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通过做大增量、盘活存量、提前调度等方式,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为各项扶贫攻坚政策的落实提供财力支撑。2016年起,市级和插花贫困县(市、区)分别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市、县两级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存量资金中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
2.创新金融支持机制。建立金融扶贫信贷投入机制,各县市区要设立风险补偿金账户,健全扶贫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推出10万元以下、三年期限、财政贴息、无担保、免抵押小额信贷产品,力争到2018年实现为有劳动能力、有脱贫意愿、有信用等级的农户发放小额信贷全覆盖。积极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合作,制定贫困户扶贫搬迁贷款支持政策。积极探索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新办法,推行个性化的农村扶贫小额保险产品,为贫困农户提供人身、生产、财产扶贫保险保障。
3.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让其获得收益保底、按股分红的权益。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护农民财产收益。加快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步伐。
4.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鼓励村企、村社对接,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合作。鼓励县市区、乡镇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有发展潜力的村集体经营项目,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予以扶持。鼓励驻村帮扶单位通过投入资金帮助购置可盈利性固定资产等方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积极探索将市、县(市、区)政府控股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部分股份量化到贫困村,切实解决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难题。
5.创新资金整合机制。继续实施415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借鉴秭归县1119整村推进资金整合模式,搭建县级整合平台,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做实年度统筹资金方案,严格按照规划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围绕规划定、资金跟着项目走,立足贫困村整村推进和精准扶贫到户,推进各类资金有效整合使用。
6.创新网格化信息支撑机制。实行精准扶贫网格化管理,以现有的农村网格化管理系统为基础,开发建设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农村网格员的作用,提高扶贫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动态化水平。
7.创新社会扶贫机制。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探索企业包村脱贫模式和到贫困村认领扶贫项目模式。鼓励群团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开发,大力发展慈善组织,鼓励开展以扶贫济困为重点的慈善活动,打造一起过上好日子等公益扶贫品牌,树立一批社会扶贫集体和个人典型。
五、组织保障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强化市级党委和政府上下衔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责任,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市、县、乡、村逐级立下军令状,层层落实精准脱贫攻坚责任。
(二)坚持规划引领。出台全市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重点围绕国家武陵山片区县、省秦巴山片区县、插花贫困县市区和主城郊区实施开发扶贫。由相关部门制定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旅游扶贫、畜牧业发展、林业发展、村级公路建设、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医疗救助、教育保障、低保救助、培训与就业保障、农村文化事业、土地整治等专项规划。
(三)落实驻村帮扶。建立市、县两级领导联乡、带村、包户的工作机制。按照整合资源、优化组合、集团帮扶的原则,市、县(市、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建立单位联村、党员干部联户长效机制,健全驻村扶贫工作队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包保责任制,切实做到不稳定脱贫不撤队伍。
(四)建强基层组织。加大从优秀外出务工人员、乡土能人、复退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力度,发挥村组干部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主心骨作用。实行贫困村第一书记全覆盖,第一书记主要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素质好、熟悉三农工作、有奉献精神的党员干部中选派,也可以从企业家中选派,任职原则上不低于一年。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五)严格考核问责。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加强贫困人口的动态监测,制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验收办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围绕精准脱贫成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群众认可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制度。支持纪检、审计部门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对考核结果为C等次的贫困县,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六)强化宣传引导。整合宣传力量,组织宣传战役,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自力更生、决战贫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形成在全省率先实现精准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