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嘉奖人员公示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在2021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先进单位进行表扬的通报》精神,我区在完成2021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毫不松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高标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老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产学研载体建设”等5个事项中成绩突出,受到市政府表扬。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相关通知要求,我区对完成上述重点工作事项表现突出的21名同志拟给予嘉奖奖励。
按照推荐要求和推荐程序,经过各牵头单位认真比选、推荐、申报、审核等,报经区委同意,拟对丁梦然等21名同志予以嘉奖奖励,现予以公示,详情见***。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可在工作日9:00—18:00(节假日除外)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25—52281139
***:拟嘉奖人员情况公示表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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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嘉奖人员情况公示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