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运用督考手段推动工作落实
和合承德网讯 (陈浩)兴隆县积极构建督考合一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各项规章,强化督考动态管理,努力克服督查工作管事不管人、考核工作管人不管事的弊端,充分将督事与考人结合起来,深入探索推行督考工作新机制。
实行动真碰硬的工作督查,力促督出活力。通过建立县督考办、条线督查、单位督查“三位一体”的督查网络,促进各项工作快落实。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重点工作督查指挥部,在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党政全面工作的基础上,县四个班子领导成员全部参与分工,每人分管1-2项具体工作或2-3个县直部门。领导分工不交叉,工作不重叠,形成了权责分明、利益统一的分工体制。在体制机制上,督考办坚持对县委书记、县长负全责,实行“日督查、周考核、月推进”制度,即每日对全县重大决策、重点部署以及县委书记、县长批办、交办、会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随机督查;每周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给县级分管领导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梳理;督查指挥部坚持在每月5日之前召开未落实工作推进会,通报上月未落实情况。同时县委赋予督考办“对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有任免建议权”的权限,真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实行奖勤罚懒的考核办法,确保考出成绩。首先是完善督考办法,增强督考工作的严密性。建立健全“1+3+N”督考体系,创新督考方式方法,相继出台了《关于创新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使干部考核更加公开透明,更趋于科学和严密。县督考办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督考工作动态管理。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采取月反馈、上报专报,下发通报、重点督查等方式进行,其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计分范围。对重点工作实行挂分督办,随时确定、随时跟进,较好地调动了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考核过程中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实地踏查的双向核查方式,双向印证被考核单位工作实绩;在考核结束后,根据《督考办法》的相关规定,扎实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和汇总,确保考核结果准确客观。其次是严格目标奖惩,实现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在加大物质奖励的同时,与干部使用挂钩。对在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且综合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可按照排名顺序向县委多推荐一定数额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考察人选;对评为较差等次的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
实行层次分明的管理机制,谋求管出成效。首先是与挂牌上岗制度相结合,细化干部管理。深入推行挂牌公示、戴牌上岗工作制度,在工作人员办公室外安装含有姓名、职务、去向的岗位公示牌。由纪委、组织部和督考办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日常督导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佩戴情况,并作为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通过亮明工作人员身份,增加工作透明度,促使干部作风转变,树立良好形象。其次是与阶段性工作相结合,强化工作落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督考办抽调专人,坚持管人与管事同时进行,对于工作人员的纪律遵守情况、作风转变情况以及所负责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同时进行督查指导。在整改落实阶段,制定督导方案,按照各级各部门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进行落实,充分利用学教活动来教育干部、引导干部和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