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巡查的通知
禅建发〔2016〕543号
区质安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禅城区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将于9月上旬开始对全区建筑工地开展2016年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巡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巡查内容
除《制度》规定的内容外,还将重点检查:
(一)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工程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禅建发〔2016〕387号)的要求,重点检查动火前是否落实审批、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备、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的落实情况。
(二)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禅建发〔2016〕333号)和《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2016年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禅建发〔2016〕237号)的要求,重点检查大型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和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检查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
二、安全巡查方法
本次巡查不预先告知,巡查内容遵照《制度》相关表格。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和企业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粤建质〔2013〕1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动态和诚信扣分。
三、巡查人员组成
巡查组成员由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区质安站、市、区建筑安全巡查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
巡查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媒体曝光。巡查评分不合格且排名末位的项目责任企业将纳入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
特此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6年8月26日
(禅建发[2016]543号)关于开展2016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巡查的通知(已盖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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