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财政局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10月27日,市财政局召开2022年第3次局务会议,传达学习10月27日上午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相关举措。
会议听取了班子成员、副县级以上干部、各科室负责人关于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汇报,共同查摆当前市直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务实管用的举措。
会议指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是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优化作风、提高效能的迫切需要,是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的应尽之责,全体财政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以系统治理的思路,坚持内部发力,通过自身革命,全面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全面梳理财经领域的新制度,深度融合市本级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新举措,加快修订完善加强市直财政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不断提升财经法规的严肃性。
二是深化财政监督管理改革。结合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财会机构和队伍现状,抓紧制定会计核算综合改革方案,采取集中会计核算、借助高水平财政中介等办法,不断提升市直预算单位财政管理水平。
三是加大财政监督频度、深度和覆盖面。全面树立全员监督的理念,以归口预算管理科室对口预算单位为基础,全面统筹全局人员力量,做到78家一级预算单位、101家二级预算单位财政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全覆盖。要当好巡逻兵、侦察兵、特种兵,全面深入了解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现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
四是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夜校、周末辅导等形式,集中开展财政财务管理学习,系统讲授基础知识和业务实操,全面提升干部财政监管能力水平;要建立常态化财会干部培训和考核机制,对市直单位财务分管领导、财务科长、经办人员开展不同层级考试,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和使用挂钩。
五是强化结果运用。对外,全面落实监督检查专报、“红黄榜”通报、线索移交等机制,做实“五度”挂钩机制,探索建立通报问责、停拨经费、专题电视问政等方式,不断提升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彻底扭转财务管理乱象。对内,修改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财政业务能力、单位监管成效与干部职级晋升、岗位调整挂钩,形成全员上阵、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惩处。(黄新卫)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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