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大鹏新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17年)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大鹏新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17年)》的编制工作。经社会组织自行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拟将深圳市大鹏新区古城商业企业联合会等18家社会组织编入《大鹏新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17年)》,详见***。其中序号1至序号3的组织为新增编入,序号4至序号18的组织为复核《大鹏新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二批)》后编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目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联系电话:0755-28333485,传真:0755-28333042,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1217B室。
***:《大鹏新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17年)》公示名单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