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政务服务大厅对外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华侨试验区”)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华侨试验区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已于2021年4月1日试运行,4月19日全面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厅各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华侨试验区网上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网上服务窗口”,提供7×24小时服务)在线查询和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也可通过服务大厅联系电话向咨询或预约。
大厅综合服务窗口:0754-88652916
大厅市监业务窗口:0754-89837072
二、申请人请根据网上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目录,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三、实行政务服务审批结果快递免费送达服务。凡是企业到大厅办理事项,当场无法获取证照证件和办理结果的,均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快递送达服务,大厅以寄付方式邮寄送达办事结果。
四、为保障大厅办事秩序,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疫情期间,申请人需要到大厅办理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务必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为防止交叉感染,请尽量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即办即走。离开大厅时,应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随身带出并妥善处置,不要随手丢弃。如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暂不要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并配合做好观察、就诊等工作。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