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镇沙头南金德兴村文化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南金村德兴股份合作经济社兴建文化楼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及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发改[2008]68号)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南金村德兴股份合作经济社
单位地址:南海区九江镇
二、工程名称:九江镇沙头南金德兴村文化楼工程
工程地址:南海区九江镇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工程规模:工程投资额约218万元;
五、计划工期: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六、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广东省内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新的文件规定,在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具体详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1)218号》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证书的执业单位名称必须与中标单位名称一致。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上述证件在年审或换证期间,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受理的回执原件。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2年9 月13日~2012年9月19 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人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②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③ 帐号:718****48571
④ 款项来源:九江镇沙头南金德兴村文化楼工程招标文件费。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姓名的名称等信息。
时间:2012年9 月13 日~2012年9月19 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B座101室)。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联系人:龙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867001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
①经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确认已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银行缴款凭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件;《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等的原件备查;
③资格审查资料;
④投标文件资料。
递交时间:2012年9 月24日上午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递交地点: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C座二楼201会议室。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南金村德兴股份合作经济社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9****871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电话:(0757) 88023484,88020555
传 真:(0757) 88023555
联 系 人:余先生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