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汕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提升政府财政资金杠杆和风险保障作用,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解决轻资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汕市监[2020]26号)规定,我局拟公开遴选汕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资金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汕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的日常运作,保证风险补偿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
(二)负责引入适当的合作金融机构,并对合作金融机构进行考评和调整;
(三)落实贷后***管理及信息反馈;
(四)组织初步评定风险补偿损失及支付补偿资金;
(五)向汕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风险补偿资金运营情况和绩效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财政项目的绩效评价等工作以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资金管理机构遴选条件
(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有承接并运作政府有关知识产权或科技金融、融资服务的管理、服务工作业务经验,优先考虑具有在省内地市政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工作经验的机构;
(三)有集聚金融机构资源和企业资源能力和条件,具备政策推广、组织实施工作基础;
(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情况。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汕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机构申报表》(加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开展政府有关知识产权或科技金融、融资服务的管理、服务工作业务经验证明材料;
(四)运营团队人员资格证明;
(五)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请参与遴选的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密封提交至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汕头市金砂东路151号;联系人:陈慕嘉;联系电话:88975475。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依规择优选取具有相关资质和管理经验的单位作为资金管理机构,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五、申报时间
自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4日止。
***:汕头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机构申报表.docx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