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珠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的通知
市技师学院,各中高等职业学校、培训中心、职业培训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做好我市2016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考务组织效率,确保鉴定考试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安排
(一)2016年,我市日常鉴定的职业(工种)、等级、考试方式、时间安排均严格按计划进行,具体安排见***。
(二)2016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等级、时间等安排,待上级文件正式下发后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连续在本职业工作5年(含5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班学生。
3.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大专院校或高级技工学校(高技班)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二年级学生。
5.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含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班学生。
4.已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班学生。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得相关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本专业毕业证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
8.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年以上。
(四)专项职业能力报考要求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2016年全市鉴定总计划,合理安排相关职业(工种)的招生及培训工作。招生时应根据各专业的申报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初审,并严格按规定要求、按标准课时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二)2016年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及程序要求办理鉴定报名手续。报名时应认真、准确录入考生数据资料,所提供的考生资料应真实、准确、齐全,如有弄虚作假,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凡未在此次公布之列的职业(工种)、等级及专项职业能力,目前均不接受报名和考试。各单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增加鉴定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应按照新职业(工种)开发管理程序向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1.2016年珠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目录(市考)
2.2016年珠海市专项职业能力鉴定专业目录
3.2016年珠海市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种列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