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孵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位于香洲区紫荆路323号(香洲汽车总站斜对面),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可容纳创业项目80个,现有在孵创业项目63个。其主要任务是引导和扶持大学生带项目和团队到园区创业,并带动更多的人实现就业,培养创业带头人。现启动2016年入孵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孵对象
(一)具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创新创业项目,在本市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大学生(含港澳台大学生)、毕业5年内博士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入孵对象创业项目技术含量较高、经济效益和带动就业效果较好的,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限制。
(二)在本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三)本市认定的其他创业扶持对象。
二、入孵条件
(一)创业项目侧重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互联网+等行业领域。重点引进和孵化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在我市“三高一特”产业配套方面的创业创新项目。
(二)具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具有保证营运的资金或可行的融资方案,以及实施项目的人才队伍。
(三)入孵对象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符合入孵对象范围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办的企业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
(四)申请入驻时未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年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五)遵守创业园的管理制度,同意承担相关支出费用。
三、征集流程
(一)报名时间。面向社会常态化受理入孵申请,符合条件者随时可以申报。
(二)受理申报。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报:1、搜索和登录“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微信公众号,按要求网上填报项目名称、项目概述(包括项目技术水平、项目的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特性、项目的竞争优势、行业及市场前景、创业团队优势、财务预测等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信息。2、将项目名称、项目概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信息资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495503309@qq.com)。
(三)资格筛查和初选。对收集的创业项目进行入孵对象资格筛查。通过审核申报资料,对项目孵化培育潜力进行初步评估,必要时需对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四)项目评审。经资格筛查和初选合格的创业项目,按《关于印发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办〔2015〕112号)的规定提供申请材料后,参加专家评审会。首批入驻项目评审会定于4月中旬举办,经评审获准入孵项目即时办理入园手续。
四、入孵期限和扶持政策
入孵项目孵化期最长为2年,入孵期间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提供办公场地,第一年免收场地租金,第二年减免80%的场地租金。配备基本办公设施,具备通讯、网络等通讯条件;
(二)提供开业指导、事务代理、项目评估、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市场拓展、投融资对接、品牌宣传推广、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等“一站式”免费公共创业服务。
(三)提供免费的安保、公共卫生、文件资料收发及其他约定的服务。
咨询电话:0756-2125770,电子邮箱:2495503309@qq.com,
QQ: 2495503309,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323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香洲汽车总站斜对面)。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