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环境监管将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巴中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网络化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解决农村环境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加快推动生态美丽巴中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据介绍,《意见》共包括完善层级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保障和严格目标考核四部分。在完善层级管理方面,《意见》指出,在市级建好的一级网格基础上每个县区人民政府将环境监管工作触角不断向下延伸,迅速构建顺畅完整的县、乡、村环境监管工作体系,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各县区全面建立乡镇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境监督工作人员,落实分管领导;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将本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人;村(社区)配备一名环境网络管理员,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在明确工作职责方面,《意见》明确,要摸清底数,建立污染源信息档案;巡查,开展常态化监管;分类施策,有序推动整治;积极应对,及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和信访投诉。在强化工作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各县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必需的保障。在目标考核方面,《意见》提出,市政府目督办、市环境保护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区环境网格监管工作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察,纳入市对县区环境保护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将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部门的环保工作考核内容,并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和细则,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不落实的将严肃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