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镜筑牢安全防线现场学法劲吹法治新风
——樊哙司法所开展春节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下面由我给大家读一篇来自《社区矫正宣传网》的报道,题目是《社区服刑人员拒不依法接受社区矫正以身试法被收监》。‘青年男子赵某某,因犯开设***罪……,回原籍接受社区矫正。……但在缓刑考验期间内长期脱离矫正工作机构的监管,被依法收监……’请大家讨论一下。”这是樊哙片区社区服刑人员蔡某某在“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上与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一并学习交流案例的情景。
樊哙片区社区服刑人员普遍文化层次底、法律意识淡薄,采用学文件、讲法律、读法规的方式对他们来说枯燥乏味,很难入脑入心。如何提高学习成效,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1月28日上午,樊哙司法所改变以住“填鸭式”通读法律法规的模式,开展“以读促学、以案说法”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从网络、报志、杂志等媒体,摘抄剪粘编写相关的法制学习材料和相关法制案例,由一至两名社区服刑人员轮流读相关的法制报道,全体社区服刑人员相互交流,最后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点评。采取“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可以让社区服刑人员从“报纸中学案例、从案例中学法律、从法律中促成长”,这种“自己读——大家学——集体论——司法评”的学习模式,着实提高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成效,能够更好地警示他们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组织学习《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认真解读《四川省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权利清单》《四川省社区服刑人员义务清单》《宣汉县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规定》,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文件内容,并做了详细记录。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强调了春节期间的注意事项,要求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外出注意安全;不许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微信位置共享定位规定,确保随时可以找到本人;在工作和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运用合理、合法的途径来反映解决,切忌冲动行事,作出违法举动和行为。
活动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社区服刑人员春节遵纪守法保证书》,承诺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此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观念,强化服刑意识和纪律意识,为做好春节期间对特殊人群的稳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