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2010年度廉租住房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粤建市(2009)7号)和肇庆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本招标项目高要市2010年度廉租住房工程已由高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资(2010)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高要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高要市南岸要南一路;
2.3建设规模:2126m2;
2.4工程造价:约203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拨付;
2.6招标范围:土建、室内外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防雷、消防、给排水、市政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施工总承包;
2.7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
2.8工期:120日历天;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合格工程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且属肇庆市建设企业库IC卡会员,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
四、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1投标申请函、企业法人证明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的,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要求提供本人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书、施工员、质安员岗位证,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施工员、质安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要求提供本人在该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合同;
4.2拟投入本工程的管理、技术人员及主要设备情况(列表装订);
4.3 近三年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及纳税情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税金足额缴纳;
4.4 2007年至今无发生任何重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及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企业自报,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5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原件备查,经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原件退回。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5.1报名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5家时,则重新招标;报名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6.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0年8月5日下午3:30~4:30;高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高要市科德工业区和平路市建设局四楼,办公电话及传真:0758-8362067);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份,开标后退回。
七、报名须知
7.1肇庆市内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拟派驻本项目建造师、施工员和质安员在报名时须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到报名现场;肇庆市外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上述人员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到报名现场。
八、联系方式
8.1 招标单位:高要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丁先生 0758-8357198
8.2 招标代理单位: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梁先生 0758-2867308
高要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