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扎实推进做好扶贫资金拨付工作
屏山县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规范扶贫资金申报流程,强化业务流程管理,不断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及时、安全拨付。
一、建立扶贫专项资金专户。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实施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的通知》(川财库〔2019〕6号)文件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管理的通知》(川财库〔2019〕7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3月1日起,实施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财政直接支付。金库开设屏山县财政局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账户,专门用于归集、拨付和核算扶贫资金。
二、规范资金审核支付流程。县财政局印发了《屏山县财政局关于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管理的通知》(屏财函〔2019〕7号)。在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扶贫资金业务流程。财政业务股室负责扶贫资金预算编制和分配下达,审核用款计划和直接支付申请,国库股审核用款计划和开具支付凭证提交至代理银行办理支付,资金的运行实行全信息化监控管理。
三、收支动态监控,促进资金发挥效益。国库股定期将省厅扶贫资金分配、县级支付进度情况反馈给业务股室,切实保障资金支付进度,加强资金及时、准确化解和安全运转,发挥了扶贫资金的效益。
截至8月20日,全县到位扶贫专项资金26122万元,直接支付16058万元,支付比例6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