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助推平安校园建设
一、竭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应调尽调。一是要求全区各司法所对辖区进行拉网式纠纷排查,尤其要杜绝校园周边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苗头、纠纷,归类梳理建立专门台帐,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情况统计表》,并逐级上报;二是对简易纠纷,现场调处,及时销号;三是对暂时不能化解的,及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稳控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四是对不属人民调解范畴的矛盾纠纷,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切实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强化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摸底排查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突出抓好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对有重新犯罪苗头的刑释解教人员,提前介入,重点监控,落实切实可行的帮教措施;二是组织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教活动,为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工作、家庭中的困难,使其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三是制定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有关单位、乡镇(街道)、村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推进安置帮教工作走上制度轨道。
三、全面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一是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聘请一些熟悉法律、业务精湛的工作人员作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有针对性的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二是充分利用普法讲师团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三是组织开展旨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不法侵害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净化校园环境。(区司法局 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