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山东东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招标人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北、莒州路东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曹州路115号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北、莒州路东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楼空间重点部位文化装饰装修、综合文化展示厅建设等工程。项目总计划投资约294万元;其中装饰装修部分计划投资113万元 、展陈部分计划投资153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6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本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注册建造师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参与本工程监理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的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总监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 月13日进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招标文件。投标企业在有效期内未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0546-8088586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