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食安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芦淞区食安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更新时间:2013-05-10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日前,山东潍坊地区出产的部分生姜被曝含有剧毒农药,将人们的注意力再次聚焦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为确保我区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解决农产品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打击和杜绝在农产品中使用添加有害物质的行为,从4月下旬开始,区食安办牵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产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区食安办成立了以食安办主任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小组,专项整治围绕四个方面,一是开展种植环节专项整治。对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标准果园和蔬菜基地进行农药残留监测,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食品安全。二是开展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加大了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开展了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和违禁药物专项执法检查,对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物品及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兽药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三是推进蔬菜、畜禽、水产品的产销对接工作。加大了对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畜禽水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责令下架退市,确保流通销售环节中的农产品食品安全。四是对农业投入品经营户的经营许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建立等情况进行了清查,进一步加强了兽药GMP后续监管,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并开展了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区食安办牵头区农村工作局、区工商分局开展联合执法。对姚家坝乡的唐人神肉猪养殖基地、大京管委会的农资经销门店、白关镇的兽药经销门店、五里墩乡的新庄蔬菜基地及三三一中心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查看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台账及生产经营场地的标准化建设,并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及农药、兽药,大部分种植养殖户、经营户有食品安全意识,按照标准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也有部分生产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意识欠缺,存在进销台账不齐全、田间记录本登记不规范、用药记录不全等现象。
下阶段,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食品安全的日常检验检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完善信息网络化建设,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进行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市民的放心消费。
责任编辑:谭金波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