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102/2021-0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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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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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2021-09-02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快速行动,组建班子,明确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思想认识到位。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具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推进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对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先后召开4次局党委会、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推进巡察整改打牢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责任到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全体股(室)所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问题整改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主动认领巡察整改的重大问题,牵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各部门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并安排专人对整改工作实行精细化台账管理,做到一个一个整改、一件一件落实。
(三)细化方案措施,狠抓整改工作到位。坚持聚焦问题抓整改,制定《区委第十三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2个问题细化为22个具体整改事项,逐项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工作要求、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形成了巡察整改责任清单。期间,制定方案或制度规则5项,涉及人事教育、财务管理、合同采购、监管执法等多个板块。
(四)深化标本兼治,狠抓成果转化到位。把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整改意见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结合起来,同“抓住三个重点,守住三个安全,实现三新目标”的工作重点结合起来,将整改的过程变为解决问题的过程,变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过程,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把在整改中的工作好经验和好做法认真总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常态。
截至7月16日,巡察反馈22个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学习******的***精神不深不透。
(1)对*********精神的贯彻落实,只有简单的学习传达,没有深入研讨,学习效果一般。
整改情况:①党委班子通过党委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线下方式,结合学习强国、株洲党建等线上平台,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精神和视察湖南***精神的学习,各党支部同步开展学习研讨。②今年3月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集中组织学习了多个*********,6月党委中心组重温了《***在湖南考察时强调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并深入研讨发言。③加强对政治学习的督查,党建办负责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各支部负责对所属支部党员进行日常检查,并严格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督查结果计入党员积分,目前党员学习情况良好。
2.干部队伍素质能力跟不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2)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队伍结构不合理,面临复杂舆情环境无所适从,队伍能力薄弱无法有效科学应对成为意识形态安全领域的最大隐患。
整改情况:①党委每月进行一次中心组学习,每次都有中心发言及研讨。今年年初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5月20日党委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做了重点研究。党委班子组织2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教育,分别在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层干部会上讲1次意识形态课。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在原有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基础上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报告机制、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重大问题处置机制、新闻宣传工作机制等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成效。③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学习使用新媒体传递市场监管声音,进一步抓好报纸、电视新闻等传统媒体宣传阵地。在株洲日报、株洲晚报、株洲市场监管、芦淞区政府门户网站、掌上芦淞报道宣传市场监管工作27篇次。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3)主题教育两次检视问题与党委上报整治问题清单不相符合。未见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
整改情况:对标对表认真查摆,已重新整理检视问题清单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
4.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不严谨。
(4)案件办理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①组织各办案机构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执法文书使用指南》《行政强制法》等文件,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办案程序执法,切实规范执法办案流程。②今年,我局所有案件均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上予以公示,无须再填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材料。蔡某某无烟草专卖销售案件移送物品中的接收单位和接收人已补全记录,周某销售三无产品案送达回证已由当事人补签字,并要求各办案机构严格执行办案程序规范化。
(5)案件资料归档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重视案卷的归档装订工作,组织各办案机构按规定对执法案卷重新装订编码。②加强对涉案财物的存储保管,建立涉案财物保管台账。2019年案卷中的扣押物品已转罚没物质处置申报审批,已补变价缴入财政账户单,各所已补齐缺少的台账资料。
(6)执行法律法规不坚决。
整改情况:①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机制,要求各办案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按规定应移送的均予以移送。②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明确联络室、联络人,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交流,并组织办案机构学习《关于在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行刑衔接联络室的通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依然存在。
(7)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现象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现象,已清退津补贴2300元。作为区政府的预算单位,积极与区财政做好对接,明确津补贴发放规定、标准和范围,坚决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规范津补贴的发放。
6.财务管理不严格。
(8)财务记账中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设定不合理。2016年12月购置“档案密集架”,共计价值136901元,财务设定折旧年限为5年零2个月,与该项资产的正常使用年限(20年左右)明显不相符。
整改情况:对2016年12月购置的“档案密集架”已经重新进行分类,按家具类重新确定其折旧年限为15年。同时在之后的固定资产入账过程中,也将认真甄别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合理的折旧年限。
(9)食堂购买食品绝大多数没有附电子结算清单。2019年和2020年加班餐只有***没有电子结算单。
整改情况:我局现已严格规范食堂和加班用餐的报账手续,食堂采购蔬菜、肉类等菜品都附有明细清单,米油等商品均从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加班用餐的报销也已规范报销手续,均附有菜单。
(10)采购货物、购买服务等业务活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未在协议(商)供货商范围内进行。
整改情况:根据区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021年我局所有应进电子采购平台的商品均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执行政府采购。
(11)处理财务遗留问题不及时。
整改情况:我局已建立好2016年至2020年的押金退付台账,积极处理对押金持有人的押金退付工作,2016年至2020年退付押金400元。因我局以前年度债务现仍在市财政的债务系统中,未下放至区财政,待债务下放后我局会第一时间向区财政专题汇报相关债务问题。
7.民生实事推进不快、监管不力。
(12)对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疏于对辖区内重点地区的日常食品安全监管。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召开了两次股所长会议安排布置相关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业务股室和基层所积极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和督导工作,结合春季“护苗”行动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彻底排查,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了严格检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43家(其中3家停业)、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33家,现场排查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94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查处经营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5起。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
8.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13)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对周某成立了戒毒帮扶小组,每周对周某进行一次尿检、一次帮扶谈话,加强教育管理。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临聘人员进行毛发检测。
(14)对非公党建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我局把非公党建的相关工作纳入党委日常工作,今年4月非公发展了四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5月非公发展一名预备党员。今年6月我局党委向省局推荐并表彰了一名非公优秀党员、一个非公先进党支部,向市局推荐并表彰了两名非公优秀党员、一名非公优秀党务工作者、一个非公先进党支部。
(15)党建资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我局党建办公室对原有的13个党支部进行一对一指导,仔细核查纪实本填写情况,已完善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2个,党员组织关系异动情况登记表5个,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11个,党员积分情况登记表11个。②党建办公室每月及时通知督促各党支部在“株洲党建”公众号上缴纳党费、申报党员积分,目前执行情况良好。
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6)组织生活会红脸出汗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让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召开程序,会前充分准备,会上严肃查摆剖析,会后立即整改。支部书记以身作则、深刻反思、带头整改,把问题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确保思想上统一、行动上迅速、查摆上有力、整改上到位。②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党员组织评定工作,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
10.临时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
(17)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未签订用工协议,存在用工风险。
整改情况:①严格审批。严格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核定的临聘人员数量进行聘用,严禁各股(室)所私自聘用人员。②统一用工形式。临聘人员均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签订用工合同,未签订用工合同一律不得开展工作。③现已制订我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草案),规范临聘人员管理。
1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18)重大事项讨论不充分,2020年11月4日关于大额资金界限的讨论,与会人员发言不充分,末位表态以“大家同意”为结论,且会议记录记在局办公会议记录本中。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坚持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坚持以党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讨论决策,确保讨论事项符合议事规定。今年以来,党委会对领导班子分工、红色之旅、庆祝建党百年大合唱、健步行活动、区级食品抽检工作经费、食品化妆品安全宣传工作经费等多个重要工作、大额资金使用进行了充分讨论、科学决策,并做好会议记录。
(19)《2020年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未经集体研究讨论,直接在全局机关干部会议上宣布。
整改情况:我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度,尊重干部职工主体地位,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今年以来,我局在研究部署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其他中心工作坚持集体研究讨论,科学合理安排。
12.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力。
(20)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预防监管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①强化党委班子主体责任和防范廉政风险意识。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导办案机构补齐案卷材料记录,严格执行规章制度。②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根据株洲市市场监管系统事权划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做实做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全局共排查廉政风险点50项,制定防范措施58条。
(21)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强化对存在重大廉政风险事项的监督,纪检监察人员对事项实施进行参与和监督。
(22)“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谈话不全。
整改情况: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党风廉政谈话,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今年,党委班子按照规定认真召开各层级的廉政谈话。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政治责任,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纪检监督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事件,秉持公正原则,确保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保持力度不减、目标不变,紧扣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始终高标准、严要求,举一反三,保持长效。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消除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与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切实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28289608。
中共株洲市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责任编辑: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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