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村合同监管工作成效初显
为加强农村合同监管,减少农村土地流转、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中合同签订不规范的情况,区委、区政府年初决定在全区实行村(居)项目(无法进入规范招标程序的项目)竞标,规范理顺农村各类经济关系,保护广大群众利益,保持基层社会稳定,经过近几个月的扎实推进,农村合同监管和项目竞标工作初见成效。
三个一号文件共同关注,领导力量强大。2013年区委区政府下发了1号文件《关于加强农村合同监管、实行项目竞标的意见》,成立农村合同监管和项目竞标领导小组,区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深化“三项制度”的意见》。区农村合同监管、项目竞标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细则,各街镇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自上而下,合力推进,形成强大的领导推动力。
“三所”、“两个中心”衔接运作,工作机制健全。街镇建立“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和“农村合同监管中心”。项目竞标服务中心由各街镇镇长(主任)任主任,纪委、司法所、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合同监管中心主要由各司法所承担。“两个中心”具体负责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三所”(司法所、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协调运作,通力合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竞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培训、督导合力推进,运作程序规范。对全区各街镇主任(镇长)、纪(工)委书记、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全区各司法所、有关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区司法局领导班子负责为联系点司法所业务培训,夯实了业务基础。全区成立了4个督导小组,区司法局一周调度一次,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强力推进该项工作规范运作。
典型案例示范,推动工作“以点带面”。唐王镇北柴村复垦项目,南水北调工程预留复垦费22.8万元,中标价格20.9万元,为村集体节省资金1.9万元。唐王镇亓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总工程量为1400平方,中标价为68元/平方,去年村集体自行建设时约合成本80元/平方,为村集体节约资金1.6万元。董家镇江家村广场建设项目,预算85万元,中标价格73.2万元,为村集体节省资金11.8万元。这些典型案例的严格、规范、公正操作和历城电视台的播出,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从根本上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真正做到了还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还社会一个稳定。
(作者:李旺舒)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