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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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5日发表
市发改委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确认。严格按照省司法厅规定的执法人员资格条件确定2020年应申领和换发执法证的人员范围,即新录用、分配、调动到行政执法岗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因机构改革执法岗位发生变化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持证人员;证件有效期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持证人员。二是严格申领和换发执法证程序。申领和换发执法证的人员信息录入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山西)审核通过后,必须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且考试合格,方能领取执法证。三是要求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必须出示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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