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在粤高考门槛降低
记者从市招生办获悉,我省对2016年随迁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界定和报名有关问题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的要求。
据 悉,这些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二是完善 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三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 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三是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除原合法居住条件外,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 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的居 住手续的也可申请报考。四是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 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随迁子女高考报考时,须提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父亲或母亲 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以及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我省具 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那么2016年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后,对我省户籍考生的录取比例是否 有影响呢?招生部门负责人表示,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是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进行的,2016年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不会影响我省户 籍考生的录取率。首先2016年报考的总人数预计不会超过2015年,2016年我省户籍考生会略有减少,因此,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后,我省2016 年高考规模不会超过2015年。其次是近年来我省总体招生规模、招生录取率都得到逐步提高,尤其是2015年一本院校录取率还有较大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 提高了我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为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创造了条件。第三是2016年我省会继续向教育部争取适当增加我省投放的招生计划数,进一步提高我 省教育资源承载能力。教育部也明确要求部属重点院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向生源大省倾斜,适当向随迁子女较多的省份增加计划数。因此,2016年就读普通高中 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后,既能满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又能保障我省户籍考生高考录取比例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