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扎紧制度笼子促建设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区住建局牵头制定了《关于落实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加强手续不全项目处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1年10月29日起正式实行。
《意见》结合我区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坚持“属地监管、行业指导”的原则,明确由镇街(园区)负责各自辖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和监察,负责手续不全项目的排查、上报和协查工作,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镇街(园区)实施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进行督查、指导、服务, 负责对手续不全项目依法进行查处。
《意见》要求镇街(园区)要建立不少于5人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队伍,并加强业务培训,要对各自辖区内个体工匠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发证;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镇街(园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安全业务培训,对各自行业领域内施工队伍负责人进行培训考核发证。
《意见》规范了具体工作流程,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包括施工登记、网格采集、风险告知、安全巡查、指导督查、竣工确认六个环节;手续不全项目查处工作流程包括镇街(园区)巡查发现并分类移送、区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镇街(园区)协助查处、查处结果反馈四个环节。《意见》的出台,通过制度规范解决了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及手续不全项目安全管理无章可循的状况,为推动全区建设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