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春节期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就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节前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各施工单位需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二、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各建筑工地应注意春节前后民工心理的变化情况,加强春节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不得为加快进度而盲目赶工、抢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应急预案完善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以及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等专项方案编制和现场实施情况,同时要加强对节日留守工人的管理,注意在寒冷天气条件下工人生活区的用电用火安全,禁止工人在宿舍内生火取暖、煮食和使用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并要落实专人***,保证及时消除有关的安全隐患。
三、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
请各单位于1月29日前将春节期间工地值班人员姓名以及联系电话报我区质监站(联系人:陈丽珊,88376803,邮箱745523088@qq.com)、安监站(联系人:仲春,83027915,邮箱szftajz@163.com)。
此函
福田区住建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