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局三举措撑起机关大院安全稳定保护伞
为贯彻落实平安大院建设,全力保障行政中心的正常稳定运行,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自身职责,从三方面入手,狠抓机关大院安全稳定,全力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机关办公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第一时间将安全保障工作列入年度终点工作,并与日常机关事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科室负责人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同时与职能科室负责人也与分管局长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分安全保障职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保障大院内部安全稳定。加强安保队伍建设与管理,划分网格,建立24小时巡查制度。通过组织学习、岗位培训、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安保人员的职责意识和综合能力。严格执行门岗登记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和紧急信息上报制度,强化对安保人员的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奖评优依据。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消除设备安全隐患。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领,在大院内开展一次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针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监控中心机房、高压配电房、喷淋水泵房、风机房、天然气蒸气管道及电梯运行、压力容器等设备或区域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当场责令相关科室部门整改,将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同时,定期对大楼内部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所有的消防设备实时处于可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