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的工作方案
各村、相关办站所:
为推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根据市扶贫办《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的工作方案》(宁扶办〔2019〕14号)和区扶贫办《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的工作方案》(高扶办〔2019〕15号)精神,近期将在全街道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全面督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高脱贫攻坚质量,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原则,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一次大排查,进行一次大整改,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排查重点
(一)脱贫攻坚“三落实”
1. 责任落实。各村是否明确自身定位,扛起使命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做好政策落实等工作。
2. 政策落实。《南京市高淳区“十三五”时期脱贫致富奔小康行动计划》(高委办〔2016〕31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通知》(高委办〔2018〕15号)、《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行动方案》(高扶组〔2019〕4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是否落实到位、落地见效。
3. 工作落实。各村是否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市、区巡察发现在精准扶贫方面有关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到位。
(二)脱贫攻坚“三精准”
1. 识别精准。是否严格执行“两公告四公示”程序;已脱贫人口“回头看”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是否及时开展,发现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是否核准核实建档立卡数据信息,确保“阳光惠民”监管系统数据、基础台账与低收入农户实际信息相符合。
2. 帮扶精准。“万名党员干部帮万户”等挂钩结对帮扶活动开展是否精准,帮扶举措是否到位,走访慰问是否扎实。
3. 退出精准。已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稳定达到9000元脱贫标准,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集体稳定性收入是否达到100万元脱贫标准;精准退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履行“两审一公告”程序。
(三)脱贫攻坚“三保障”
1. 义务教育保障。(1)是否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低收入农户家庭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2)是否精准实施教育资助,确保不发生因贫因残失学辍学。
2. 基本医疗保障。(1)是否强化政策落实,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是否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2)是否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低收入人口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10%以内。(3)是否落实低收入人口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施身份统一标识管理,建立“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平台。(4)低收入人口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是否有保障。
3. 住房安全保障。是否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户。
三、工作步骤
从2019年12月初开始,到2020年上半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9年12月9日-12月16日)。区扶贫办印发方案,部署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街道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
(二)排查问题阶段(2019年12月17日-12月26日)。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三)全面督查阶段(2019年12月17日-12月26日)。在12月2月-12月3日区扶贫办牵头组织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城建局、区医保分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对街道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街道相关部门按照市定和区定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强化分工协调,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核查、线上比对等方式,对各村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检查各村“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推进和实施成效等情况。其中,街道扶贫办检查各村“十三五”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和市定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的全面情况;街道教育部门检查各村“义务教育有保障”落实情况;街道劳保所检查各村“基本医疗有保障”落实情况;街道建管所检查各村“住房安全有保障”落实情况;街道民政办检查各村低收入人口中兜底保障措施(低保、五保、救助等)达到脱贫标准的人口总体情况及达标稳定性。“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数据要求精确到户到人、有据可查。
(四)问题整改阶段(2020年1月1日-6月15日)。对照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深入细致开展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是提高脱贫攻坚质量的重要举措。全街道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狠抓工作落实。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推进,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成效到位。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围绕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行业扶贫、推进专项行动等重点,不遮不掩查摆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问题整改。严格对照排查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问题摸排不漏一条,问题整改不漏一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马上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计划、明确路径、落实责任、有序推进,确保在2020年上半年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推进力度。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保证督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进度不同步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时间节点。12月26日前,各村、相关部门报送漆桥街道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三清单(***1)至街道扶贫办,统一汇总。2020年6月10日之前全部整改到位并报送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