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公示大东区4家企业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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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3月,辽宁省正式启动第三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经过层层筛选及评级审核,我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葫露酒业有限公司4家单位进入公示阶段。
据悉,本次评选出的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将享受由省信用办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21个部门在2013年出台的包括企业税收、工商、物价管理等38条优惠政策,将为企业发展提供多种便利。
目前,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正在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省信用办将根据公示阶段社会反馈情况,确定公示通过企业名单,并对公示通过的企业以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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