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青海省统计局四强化落实九不准规定着力打造优质统计队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加强统计队伍作风建设,规范干部行为,锤炼干部作风,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效力。青海省统计局采取“四个强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九不准”规定。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全局上下将“九不准”的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将学习“九不准”与“创先争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措施营造学习和执行《规定》的浓厚氛围,使“九不准”深入人心,使干部时刻警醒规范自身行为,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
二是强化自觉遵守,维护自我形象。在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对照“九不准”,结合个人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看有无违反规定的行为,从主观上分析原因,增强自觉遵守行为规范的意识,推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树立统计干部职工的的良好形象。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局外网、电子大屏幕、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宣传“九不准”,将“九不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使群众及时知晓“九不准”的内容,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不足。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对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九不准”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违反“九不准”规定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