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县营商环境中心正式揭牌
在“营商环境从我做起”活动启动仪式后,县委书记王欢苗、市营商办督考部部长杨鹏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王大为为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县营商环境中心揭牌。
为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我县成立了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县营商环境中心。
县营商局的成立,将对我县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文化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才环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让我县营商环境迈上新台阶。
县营商局将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认真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助力全县经济发展,以项目为王为中心,对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服务,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和现象,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监督,对投诉举报、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负责政府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和监督工作,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措施,建立对职能部门的考评体系。量化考评职能部门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受理和督办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案件。研究制定优化审批服务措施、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督查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的办理及运行情况。组织入驻营商中心窗口审批业务运行、日常监管、“多规合一”审批受理、市县乡(镇、街道)审批内、外网建设运行及维护,受理现场咨询与投诉、对5个分中心及19个乡镇(街道)政务中心指导协调及服务规范化建设,各类数据、信息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