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开展秋粮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专项检查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收购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库存安全和企业生产作业安全,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秋粮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自11月25日开始,市粮食局联合检查组将对全市范围内从事秋粮收购和储存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包括中央粮食企业、地方粮食企业、外资粮食企业等进行专项检查。
(一)秋粮收购检查内容。
一是核查粮食收购资格,取缔无证无照收购行为,严守收购市场准入门槛。
二是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
三是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及时支付了农民售粮款,坚持“一手粮、一手钱”,严肃查处“打白条”等行为,切实维护售粮农民利益。
四是检查粮食经营者履行相关义务情况,督促粮食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报送统计报表,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拒报统计数据等行为。
(二)安全储粮检查内容。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重点突出政策性粮食、入库新粮、露天储粮和简易存储设施储粮的监管,通风和粮情检测设施是否符合规范。
一是露天和简易存储设施储粮情况,是否存在发热、霉变、虫害、结露、结顶等情况和隐患。
二是外租民营企业储粮库点安全储粮技术应用情况。
三是简易储粮设施害虫、鼠雀防治手段是否科学有效,是否存在明显的虫粮、鼠害等现象。
四是是否应对秋季结露、冬季结顶等分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消除隐患,是否对不具备保粮技术条件的进行改造或配置设备。
(三)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一是粮食进出仓作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否制定现场安全作业预案并落实相应防范措施,是否具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派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
二是外包作业、出租经营等业务的安全管理,是否签订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合同(协议)并抓好相关方人员的安全培训。
三是仓储设施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超限、超高装粮,是否配备有效的系留装置和安全绳,是否存在使用“危仓老库”存粮等“带病”服役的情况,仓间罩棚、储粮罩棚等临时存储设施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药品库设置不规范、药剂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五是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按标准配备消防器材设备,是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危险区域动火等作业的审批制度。
六是秋粮收购的安全保障及防范措施是否周全,是否制订全面细致的现场安全作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