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四项措施建长效机制确保完善机关效能建设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各项工作的运行规律,对往年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汇总,对于已不适应当前形势需要的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的良好局面;在工作程序上,务使每个工作环节步步紧跟,环环相扣,同时对于每个工作岗位都明确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工作运行规范。
二是健全机制,科学决策。紧密结合机关效能提升行动,逐步建立起职责清晰、目标明确、奖罚分明、政令畅通的水行政执行决策机制。坚持以加强科学决策为前提,以完善目标责任管理为重点,以提高机关执行力为核心,以强化考核监督为保证,进一步改革完善局领导班子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能,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团结实干抓建设,凝心聚力促发展水利工作格局,营造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工作氛围。
三是强化督查,***落实。为切实抓好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规范高效、运转协调的工作运行体制,确保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完成,进一步完善局内部督查考核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能量化的工作尽可能实行量化考核,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构建可操作、可监控、可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实现各项工作运行有安排、勤调度、严落实,促使水利工作运行机制更加高效、更加和谐。
四是加强监督,责任追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多种形式,把部门职责、办事程序、工作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完成时限等内容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内容和事项,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河口区水利局 孙士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