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就业局稳步推进网上用工备案工作
2014年,鞍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全力推进就业备案制度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网上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备案数量增长迅猛,备案单位已增至8126户,累计备案人数达34432人,8月就业备案人数8240人。
就业备案制度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用工单位劳动用工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全力推进就业备案制度的实施并做好网上备案工作的管理,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鞍山市从2011年7月1日实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以来,网上备案工作也取得了重大突破。为此,鞍山市就业服务部门根据国家人社部及辽宁省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及相关要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备案工作的通知”(鞍促就组发〔2009〕2号)及鞍山市《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全市各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把就业备案工作作为参加社保和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的前置条件,全力推动实施就业备案工作。同时,加强就业备案服务与管理,保持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数量持续双增长。一方面开展用人单位预约备案服务,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另一方面,增设了用人单位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自助服务区,解决了用人单位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拥挤的问题;同时还积极开展鞍钢附企、矿山、三冶等大型企业就业备案讲解宣传,引导其办理在职人员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补办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相关手续;目前,已实现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和解除劳动关系动态备案管理,即时更新就业失业状态,切实保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鞍山市全面执行用工备案“四统一”要求,并加强部门联动,探索劳动用工备案工作长效机制。全市建立了市社会保险局、劳动监察支队和劳动就业局用工备案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在业务上相互衔接,如将用工备案与失业保险协调联动;对新办企业凭备案手续进行社保登记,促进用人单位积极进行用工备案;先办理用工备案,后进行劳动合同鉴证,配合用工备案工作开展;在全市开展用工备案情况的劳动监察,有力地促进用工备案工作的进行。进一步加强完善网络建设,实现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动态管理,推动全市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向信息化、规范化方向转变,提升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