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委托开展城市更新土地整备调查研究的询价公告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就委托开展城市更新土地整备调查研究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研究
二、项目内容
详见《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研究课题任务书》。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20万元,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对土地房屋、“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工作有深入了解,具有此方面的政策调研经验与成果(业绩);
2.具有专业的研究队伍,团队主要成员应当具有房地产管理工作经验;
3.在广州市注册并常驻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或单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具有与政府部门合作组织开展专题研究的经验。
五、询价起止时间
2016年8月5日上午8时30分至2016年8月12日下午5时30分(6日)。
六、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函
2.近五年相关业绩材料
3.工作方案
4.服务团队配置
七、报价文件投递
报价文件一式六份。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进行密封(加盖公章)。
投递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24楼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土地整备处,邮编510060。
八、项目评审
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价、相关业绩、工作方案、团队配置等进行评审比较,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本项目承接单位,与其签订委托合同。
九、咨询电话
020-83873353(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6年8月5日
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研究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我市的基本市情。盘活存量土地,推进“三旧”改造,实施城市更新战略,是新形势下拓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的主要着力点,同时,也是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和抓手。为更科学、高效、有序推进我市的“三旧”改造工作,2015年7月,市政府在原“三旧”改造办的基础上组建了“广州市城市更新局”;2015年年底又颁布了《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三个配套文件:《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城镇更新实施办法》,工作措施全面升级。我市的旧城更新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市城市更新局作为新机构,担负着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旧城更新的梦想与希望。如何按照“1+3”文件有力地推进我市的旧城更新工作,是市城市更新局在“十三五”开局之年面临的首要课题。土地整备作为城市更新的基础性工作,理应“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二、工作目标
立足于“1+3”配套文件和市城市更新局“三定”方案,根据国家、省有关土地管理、“三旧”改造、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总结“三旧”改造经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广州实际,研究探索依法有据、灵活高效、规范有序的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的体制、机制,提出优化队伍机构、建立整备模式、完善整备流程的建议,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工作起好步、开好局,为我市率先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三、主要内容
(一)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体制机制研究
(二)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模式研究
(三)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土地一级开发研究
(四)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特殊疑难问题研究
(五)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建议方案
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体制机制、模式、流程以及特殊问题的解决方案。
四、成果要求
两份成果文件:主调研报告和规范性文件(立法建议稿)。
五、进度要求
2016年12月前全部完成。
六、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本课题属于实务调研,要求研究机构应当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工作经验,尤其是征地拆迁方面的工作经验,同时具有较高法律研究和政策把握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研究团队要求:1.不少于两名核心人员应当具备房地产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一名具有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高水平的宏观视野;2.至少一名核心人员法律从业经验。
相关经验要求:近五年来完成的房地产相关课题研究项目不少于8个(提供委托合同);具有房地产政策法规整理工作经验(提供委托合同或展示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