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增强宣传效果
3月22日,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制定印发《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后,在我市各新闻媒体中引起很大反响,广大采编人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规定》深刻内涵,坚决执行《规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广大采编人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职业道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和文风有了更新的改进,坚持党性原则、落实“三贴近”要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推动了新闻舆论引导水平的提高。但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自《规定》颁布后,各新闻媒体把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鞍山日报社所属的《鞍山日报》和《千山晚报》十分重视《规定》的学习和落实工作,把学习落实《规定》与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求全体采编人员严格执行《规定》,树立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市广电局所属的电台、电视台为了规范所有采编人员的职业操守,不仅在本系统内认真开展《规定》的学习活动,还主动征求各方面意见,研究制定公开承诺内容,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鞍钢日报》针对企业报的特点,要求其采编人员深入到一线采访,与工人师傅结成朋友,报道鲜活、感人的事迹,全方位地反映新时期工人阶级的崭新风貌。
昨日,市委宣传部、市记协联合召开市直新闻单位贯彻落实《规定》座谈会。我市各媒体的主要负责人和采编人员代表结合各自思想实际,畅谈了对贯彻落实《规定》的认识和体会。座谈会上,市委宣传部领导要求全市新闻采编人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全面落实,进一步推动我市新闻事业健康发展。要健全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一套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内部管理与社会相结合的有效机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差距;要认真落实好《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