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2008年选派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招考简章
为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推进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市委研究决定,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办法,选派19名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热爱农村工作,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东港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4、大学毕业后组织人事部门未安排工作的。
二、选派程序
选派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培训上岗的程序进行。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9月3日至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市委、市政府大楼7楼)。
四、笔试时间、内容
笔试时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60%,申论占40%。
报考人员是中共党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
五、任职及待遇
1、选派的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安排,任乡镇、街道村委会主任助理。
2、选派的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期间可计算工龄,月工资及各种福利合计800元,由市财政负担。
3、选派的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任职满1年,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直接录用为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
六、有关说明和要求
1、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1)《东港市选派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报名登记表》(点击),一式3份。(2)户口簿(尚未落户的提交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正面免冠一英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
2、报名者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选派资格。
3、10月12日- 13日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到市委组织部城市科领取准考证。
4、如出现特殊情况,需延期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7145078 7145073
市人事局咨询电话: 7147461
中共东港市委组织部 东港市人事局
200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