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阳市沈河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五创新五促进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为有效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开展,2012年,沈阳市沈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充分贯穿到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五创新、五促进,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向纵深发展。继续发展完善以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为主导的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点,以全区15个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08个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面,以区妇联、区残联、区总工会、区团委等9个法律援助联络部为线,建立点面线结合的、直接面向群众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体系;通过加大对各工作站、联络点的业务指导以及与各联络部的沟通协调,使现有的法律援助网络发挥更大的作用,形成信息共享、为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资源共享、全区联动的整体合力。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向高效迈进。继续推行法律援助向信息化和网络化发展的思路,在打通区、街道和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将网络视频审批系统向法律援助联络部及其他特定领域延伸,扩大网上综合法援服务体系的覆盖面。与此同时,加大网络技术及硬件设备投入,重点完善现有的网络视频服务平台。通过对硬件设备进行调试、升级,对软件系统进行开发完善,畅通网络运行,增强系统功能,进一步拓展网上视频审批功能,有效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以及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是创新工作思维,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向事前预防过渡。继续推进工作方式转变,建立法律援助应急工作机制,针对影响力度大、涉及范围广、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突发事件(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做到及时妥善处置。通过第一时间指派律师,***案件进程,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从而使法律援助工作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过渡,从消防队员向防火队员的角色转变。
四是创新服务形式,促进法律援助服务向便民利民转变。继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三优先原则,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受援范围和条件,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不断强化法律援助10分钟便民服务圈建设,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通过对行动不便的群众***服务,以及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开通绿色通道,完善12348法律援助热线预约平台、建立社区与律师事务所一对一工作制等多项便民利民措施,让困难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五是创新监督体系,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向规范有序靠近。继续狠抓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通过制定细化《沈河区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受理原则、指派流程,对法律援助的接待、受理、审批、指派以及案件办理等各个环节予以规范,保证办案的质量和效果;通过对案件进行***询问以及听庭、查阅案卷及抽查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承办律师的监督,督促其尽职尽责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有效杜绝援助律师对援助案件的不负责代理;开展援助案件回访征询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