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宝山区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据宝山区统计局对宝山区城镇和农村住户家庭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宝山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89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882元,比上年增长9.8%。
工薪收入是城镇、农村居民收入的主体。2006年,宝山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达到1176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5.7%,比上年同期增长10.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7.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工薪收入达到9222元,占纯收入的比重7.6%,比上年同期增长9.8%,拉动人均纯收入增长6.4个百分点。
工薪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06年6月1日实行了新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由原来每月的690元,提高到每月750元;二是就业面不断扩大,2006年宝山区新增就业岗位38707个,比上年同期增长10.4%;三是部分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职工工资奖金有所增加。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私营企业人均月劳动工资为148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
相关***:
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