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项目(红星村)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与建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报乡村振兴项目(红星村)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核,现就项目(项目代码:2101-440403-04-01-135839)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红星村,建设内容:一是新建一条排洪渠,长约750米,宽约3.5米,并对场地进行平整和回填(总填方量约16万立方米);二是水电配套工程。包含水电配套、建设一座800kva变压器;三是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和供水供电系统工程。污水处理系统为新建三座污水处理设备,其中,二座污水处理设备为设计水量为15吨/天,一座污水处理设备设计水量为50吨/天。供水供电系统工程为就近接驳的供水管网和供电线路。
主要内容:新建排洪渠工程、拆除工程、水电配套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工程。
二、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经区投审中心审核,建议该项目估算金额为5605.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77.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0.08万元、预备费318.74万元、征地拆迁费2099.54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三、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工期为25个月。
四、其他
请按基建程序开展项目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的其他有关问题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