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石龙村东滘村土地利用规划布局优化)的公示
为实现斗门区经济发展新跨越,保障美丽乡村工程的稳步推进,确保石龙村田园综合体项目以及东滘村龙舟文化旅游区项目顺利建设,莲洲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石龙村和东滘村土地利用规划,因村土地利用规划涉及到莲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布局的调整,根据《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50号)文件规定,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成果涉及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调整的,应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列为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成果。因此编制了《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石龙村、东滘村土地利用规划布局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规定,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对已编制的《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石龙村、东滘村土地利用规划布局优化)》进行公示,针对土地利用规划局部修改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以及其修改的合理性、必要性等问题听取公众意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要求,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实现的目标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确保落实项目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变,耕地保有量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达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目标。本次修改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高标准农田。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根据《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本次规划修改拟调入地块位于石龙村和东滘村,原规划为农用地6.7943公顷,规划修改后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按照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变和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对应调出地块位于石龙村和东滘村,原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6.7943公顷,调整后,原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将调整为农用地。本次规划修改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 修改后,莲洲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 本次公示期间为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至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九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 特此公示。 附:调整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联系人:张沁苑,联系电话:0756-5510683 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