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书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14日发表
沙土听告字(2020)第11号
沙市区关沮镇合心村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依法拟定复兴大道交叉口改造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土地方案,拟征收沙市区关沮镇合心村集体和国有土地。我局拟定了征地补偿初步方案,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村有关权利人对此次征地补偿事宜如持有异议,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单位接到本告知书后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收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州沙市区分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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