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全面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本网讯(通讯员李金凤)日前,点军区卫生局出台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到今年10月底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奠定基础。
方案要求,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规划设置,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群众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的原则,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增分室。
在区卫生局的统规划和组织领导下,由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六统一”(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二独立”(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管理。同时,村卫生室执业人员应具备《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
方案要求,村卫生室应积极推广和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内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招标采购,不得擅自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
方案还规定,村卫生室的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要纳入全区卫信息化建设范畴,整体规划并进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村卫生室的服务收费、药品使用、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补偿、居民健康档案等实行统一规范管理。